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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因婚外情引发的民事纠纷很多,婚外情是导致非婚生子女的主要原因之一,而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那么民法典中对于婚外情子女的抚养应该怎么做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婚外情生育的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

  婚外情生育的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抚养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以抚养费纠纷为案由提起的诉讼,属于财产纠纷,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有关财产案件中对应的比例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伤害或者歧视。但是,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支付,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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