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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那么,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接下来将由盐城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盐城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1、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婚姻家庭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父母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3、8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这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原因需要变更的。根据上述规定,只要有上述任何情形,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监护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人身权利。监护权可分为婚生监护权和非婚生监护权。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和发生,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有权在子女成年前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当子女成年时,该权利将被消灭。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盐城离婚律师,盐城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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