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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离婚的时候,我们最关心的自然是财产的问题,每个人都想为自己或许最大的利益。因此只有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钱,离婚时才能确定具体该怎么分财产。那么离婚如何知道男方的财产情况?接下来将由盐城离婚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盐城离婚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可以申请起诉,让法院去调查对方的收入情况

  这里建议委托律起诉离婚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先调查核实财产,起诉同时做好财产保全,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婚前财产还是各归各方,婚后的双方收入,如工资、资金等收入才是各半。不知道就要去调查,如果离婚的当时没发现,而对方也没有刻意隐瞒的话,那么是不可以就这个未分配的财产再要求重新分配的。所以一定要调查清楚。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收入该怎么办

  摸清对方资产、收入情况。

  如果自己实在无力调查对方资产及收入情况,那么就抓紧时间聘请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调查对方的资产、收入情况。律师可以凭借律师公函、代理文书及立案通知书,查询房产、车辆、土地、工商、知识产权、收入等财产信息。

  如果通过律师仍然无法摸清对方的情况,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方的资产、收入情况。

  二、离婚时对方隐藏收入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有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盐城离婚律师,盐城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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